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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八)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专项法律意见;(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12.8.7(未获通过)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事项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申请其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12.8.8(本所受理)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后及时披露,并发布其股票是否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3.2.6(发表意见的一般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本章第3.2.7条、第3.2.8条和第3.2.9条规定事项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本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发表意见并披露。
12.3.5(审议和决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前款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
另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在确定上述两项净资本监管标准之前,监管部门进行过广泛且充分的测算,各类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将在目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达标。有分析还认为,理财子公司资本补充渠道较为广阔,监管鼓励符合条件的内外资投资理财子公司,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需要依靠母行进行再注资。
根据其法定职责,该委员会寻求促进最大限度的就业和价格稳定。委员会认为(judges),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进一步的一些(some)上升,将与经济活动持续扩张、就业市场状况强劲以及中期通胀率接近该委员会2%的对称目标相一致。委员会认为,经济前景面临的风险大致平衡,但将继续监测全球经济和金融发展,并评估其对经济前景的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1.2(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或者控制权变更完成后一个月内,正式签署并向本所提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声明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并提交。